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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华资讯http://www.0417tm.com/发布时间:2021-01-07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营口商标注册
无效宣告暂缓审理的情况跟不予注册复审程序大致相同,此处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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